本章内容为《红拂夜奔》红佛夜奔---关于有趣第一章的全文阅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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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红拂夜奔  作者:王小波 书号:39605  时间:2017/9/6  字数: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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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头头们”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头头”这种身分是古而有之。

  一

  李靖、红拂、虬髯公世称风尘三侠,隋朝末年,他们三人都在洛城里住过。大隋朝的人说,洛城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但唐朝的人又说,长安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宋朝的人说,汴梁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所以很难搞清到底哪里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洛城是泥土筑成的筑城的。土是用远处运来的最纯净的黄土,放到笼屉里蒸软后,掺上小孩子屙的屎(这些孩子除了豆面什么都不吃,除了屙屎什么都不干,所以能够屙出最纯净的屎),放进模版筑成城墙。过上一百年,那城就会变成豆青色,可以历千年而不倒。过上一千年,那城墙就会呈古铜色,可以历万年而不倒。过上一万年,那城就会变成黑色,永远不倒。这都是陈年老屎的作用。李靖、红拂、虬髯公住在城里时,城墙还呈豆青色。这说明城还年轻。可惜不等那城墙变成古铜色,它就倒了,城里的人也然无存。所以很难搞清城墙会不会变成黑色,也搞不清它会不会永远不倒。

  洛城墙筑好之后,渐渐长了常藤。有一些好事的家伙派人把藤子从墙上扯下去,墙上就剩下了细小的藤蔓,好像四脚蛇断掉的尾巴。与此同时,被扯下墙的常藤在地上继续生长,只是团成了团。有些叶子枯萎凋落,有些叶子却蓬向荣。这些藤子在地下,就像一堆堆的垃圾。而立着的城墙却被断裂的藤蔓染上了花纹,好像一匹晾在空中的蜡染布。然后又有些人觉得有花纹的城墙不好看,又派了一些人出来,举着绑了刀片的竹竿,把花纹都刮掉了。久而久之,城墙上就被刮出了好多白斑,好像脸上长了藓。我不明白既然一堵墙已经修了出来,为什么不能让它好好呆着——人活着受罪,干嘛让墙也受罪呢。

  李靖他们住在洛城里时,这里到处是泥水。人们从城外运来黄土,掺上麻絮,放在模版里筑,就盖成了房子。等到房子不够住时,就盖起楼房,把小巷投进深深的阴影里。洛的大街都是泥的河。那时候的雨水多,包铁的木车轮子碾起地来又厉害,所以街上就没有干的时候。泥巴在大街上被碾得东倒西歪,形成一道又一道的小山脊,顶上在阳光下干裂了,底下还是一堆烂泥,足以陷到你的膝盖。那些泥巴就这样在大街上陈列着,好像鳄鱼的脊梁。当时的人们要过街,就要借助一种叫拐的东西。那是一对带有歪杈的树,出门时扛在肩上,走到街边上,就站到杈上,踩起高跷来。当时的老百姓都有这一手,就像现在的老百姓都会骑自行车一样。谁也不知道将来的老百姓还会练出什么本事来——假如有需要,也许像昆虫一样长出六条腿。当然,各人的道行有深有浅。有人踩在三尺短拐上蹒跚而行,也有人踩在丈八长拐上凌空而过。比较窄的街段上,有些人借助撑杆一跃而过。在泥水中间,又有无数猪崽子在游。老百姓和猪就这样在街上构成了立体画面。除此之外,还有给老弱病残乘坐的牛车,有两个实心的木头轮子,由一头老水牛拉着,吱吱扭扭,东歪西倒。从城东到城西,要走整整半天。假如它在路中间散了架,乘车的都要成泥猪疥狗。不是老百姓的人坐在八匹马拉的轿车里呼啸而过时,泥水能溅到路边的店铺里面。正如今有些豪华轿车跟在你自行车后猛按喇叭,嫌你聋得还不够快。老百姓总是恨非老百姓,这是原因之一。

  那些在洛大街上横行的马车就像鱼雷艇,这种高速船只宜在空旷处行驶,不该开上大街。但是谁也没有对马车提出意见,因为谁都不敢。人们只是上街时除了带着拐,还带一把油纸伞,见到马车过来,就缩在路边,张开伞接泥巴。还有一些人不带雨伞,而是穿着油布的雨披。不管你怎么小心,总有到一头一脸一身泥巴的时候。所以又要带上一个防水的油布口袋,里面带着换洗衣服。但是要洗手洗脸,总要用水。井倒是好找,洛每个街口都有一间白色的小房子,里面就是水并。但是房子里有人看着,用水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在脖子上拴两个牛脬,里面放上水。但是你虽有换洗衣服,总要有地方换,总不能当街赤身体,找更衣处(现代话叫收费厕所)也要钱;所以图省钱的人就不是带一把伞,而是两把伞。更衣时把两把伞前后张开遮住。这样一个图省钱的人出门时,脚下踩着一对拐,脖子上挂了两袋水,背后了两把伞,里还接着鼓鼓囊囊的口袋,实在是很累赘。其实你只要用一点钱,就可以清清的到任何地方,这个办法和现在是一样的:坐taxi。所以那些人是自愿活得那么累坠,因为他们想省钱。他们想省钱的原因是他们没有钱。

  大隋朝的taxi没有轮子,那是一些黑人,脑袋后面留着小辫子,赤身体,只穿一条兜裆布,手里拿着一条帆布大口袋。问好了去处,他就张开口袋把你盛进去。一个大钱一公里,他可以把你驼到任何地方,身上也不会沾一点泥。但是在坐taxi前,必须在他脸上摸一把,看看是真黑人,还是鞋油染的。有些无赖专门冒充taxi,把人扛到臭水坑前面,脑袋朝下地往下一栽。这些无赖以为这样干是有幽默感,其实一点也不幽默,因为这样一栽常常把别人的颈椎栽断。别人的颈椎断了,他们就把钱袋摸走。这也如你今天乘出租车时,也必须研究一下司机和车子,万一乘错了车,就会被人把脸打扁。众所周知,taxi只对外国人和阔佬是安全的。坐taxi出门太贵,又有折断颈骨的危险,所以在洛城里,大多数人平常出门时都是全副武装,十分累赘。只有那些走街串巷的女最潇洒。那种人身穿皮子的短上衣和超短裙,溅上了泥后,等干了一刮就掉,顶多剩下一点白色的痕迹。过街时只要招招手,就有老黑来把她扛过去,连钱都不要。当然,走在路上时taxi的手不老实,要占点小便宜。她们什么都不带,因为什么都用不着,只带一个小手提包,包里有刮泥点子的竹片子,手纸,小镜子等等,但是没有很多钱,钱多了氓会搜走。但也不能一点钱都没有。

  那些氓穿着黑绸子的长袍,头发用榆皮水梳得贼亮,嘴里嚼着泡过的老牛皮(当时已经有了阿拉伯树胶做的口香糖,但是太贵,一般人买不起)。女的包里要是没钱,氓发起火来什么事都得干出来。好多年以前,洛城就是这样。好多年以前,李靖就是这么个氓。

  二

  我在讲李靖的事时,他就像一座时钟一样走着。但是这座时钟走得并不总一样快。讲到别的人时也是这样。举例而言,现在是故事的开头,时钟就相当缓慢。也不知讲到什么时候它就会突然快起来,后来又忽然慢下去,最后完全不走了。这是我完全不能控制的。因为不但李靖,连我自己也是一座时钟,指不定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

  什么时候会停摆。我们现在知道,李卫公是个大科学家,大军事家;其实他还是个大诗人,大哲学家。因为他有这么多的本事,年轻时就找不到事做,住在洛的祖宅里(那座祖宅是个土墙草顶的房子,草顶了天,早该换草了),有时跑到街上来当氓聊以为生。在这种时候他只好尽量装得气,其实他很有上进心。年轻时李靖住在洛一条铺石板的小巷里,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晚上点着蓖麻油的灯熬夜。那种油是泻药,油烟闻多了都要屙肚子。当时他可没有当大唐卫公的野心,只想考上个数学博士,在工部混个事就算了。但是这样的事他都没找到。

  我知道李卫公精通波斯文,从波斯文转译过《几何原本》,我现在案头就有一本,但是我看不懂,转译的书就是这样的。比方说,李卫公的译文“区子曰:直者近也。”你想破了脑袋才能想出这是欧几里德著名的第五公设:两点间距离以直线为最近。因为稿费按字数计算,他又在里面加了一些自己的话,什么不直不近,不近者远,远者非直也等等,简直不知所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段落具有维多利亚时代地下小说风格,还有些图。这都是出版商让加的。出版商说,假如不这样搞,他就要赔本了。出版商还说,你尽翻这样的冷门书,一辈子也发不了财。因此李靖只好把几何与结合起来。这是因为这位出版商是个朋友,他有义务不让朋友破财。每次他这么干的时候,都会感到心烦意,怪叫上一两声。但是他天豁达,叫过就好了。

  李卫公多才多艺,不但会波斯文,而且会写秽小说,会作画。他的书里的图都是自己画的。有时候他也用烧红了的铁笔给自己在木板上画名片,用大篆写上“布衣李靖”写完了又觉得不过瘾,于是擅自用隶字加上了一行小字:“老子第十六世孙”这么写也不纯是唬人,因为姓李的都可能是老子的后裔,但是第十六世可一点依据也没有。他每天早上用冷水洗澡,不论夏秋冬;上街时拄两丈长的拐,那拐是白蜡杆制的,颇有弹,所以他走起来比马车还快。现在有些年轻人骑十速赛车,走起来也比汽车快。

  当年李靖遇到红拂时,他很年轻。

  后世的人们说,李卫公之巧,天下无双,这当然是有所指的。从年轻时开始,他就发明了各种器具。比方说,他发明过开平方的机器,那东西是一个木头盒子,上面立了好几排木杆,密密麻麻,这一点像个烤羊串的机器。一侧上又有一木头摇把,这一点又像个老式的留声机。你把右起第二木杆按下去,就表示要开2的平方。转一下摇把,翘起一木杆,表示2的平方是1。摇两下,立起四木杆,表示2的平方是1。4。再摇一下,又立起一木杆,表示2的平方是1。41。千万不能摇第四下,否则那机器就会哗喇一下碎成碎片。这是因为这机器是糟朽的木片做的,假如是硬木做的,起码要到求出六位有效数字后才会垮。他曾经扛着这台机器到处跑,寻求资助,但是有钱的人说,我要知道平方干什么?一些木匠,泥水匠倒有兴趣,因为不知道平方盖房子的时候有困难,但是他们没有钱。直到老了之后,卫公才有机会把这发明做好了,把木杆换成了铁连枷,把摇把做到一丈长,由五六条大汉摇动,并且把机器做到小房子那么大,这回再怎么摇也不会垮掉,因为它结实无比。这个发明做好之后,立刻就被太宗皇帝买去了。这是因为在开平方的过程中,铁连枷挥得十分有力,不但打麦子绰绰有余,人挨一下子也受不了。而且摇出的全是无理数,谁也不知怎么躲。太宗皇帝管这机器叫卫公神机车,装备了部队,打死了好多人,有一些死在号二下,有些死在号三下。不管被号几打死,都是脑浆迸裂。卫公还发明过救火的唧筒,打算卖给消防队。但是消防队长说,猴年马月也不失次火,用水桶也能对付。这个发明就此没卖出去,直到二十多年以后,才卖给了大唐皇帝。当然,卖了的唧筒是铣铸的,不水,而是出滚烫的大粪。这东西既不能救火,也不能浇花,只能浇人。浇上以后就算侥幸没有死掉,也要一辈子臭不可闻。皇帝把它投入了成批生产,命名为卫公神机筒。假如老百姓上街闹事,就用屎来浇他们。卫公有过无数的发明,都是一辈子卖不出去,最后卖给了太宗。太宗把它们投入生产,冠以“神机”之名。现在我们一听到神机两个字,就把它和待狂划了等号,怎么也想不到消防和开平方。卫公年轻时,做梦都想卖发明来救穷,但是一样也卖不出去。等到他老了以后,这些发明倒全卖出了大价钱,但是这会儿他已经不缺钱了。

  据我所知,李卫公年轻时只卖掉了一件发明,那是一架用手摇动的鼓风机,他把它卖给了邻居的饭馆,卖了二十块钱。做成了这个买卖之后,他高兴得要了命,以为从此自己有了正当的生计,不用再当氓了。——在此之前,饭馆里都用人来吹火。每个灶眼都要雇五个人,手持吹火筒轮番上前。有些人干了一辈子,就再也用不着吹火筒。他们的嘴长了出来,好像鸭子,稍一用力就能形成个管子。谁知过了不到三天,人家就把被火烧糊了的鼓风机送了回来,不但让他把钱退回去,还想要他包赔几乎造成火灾的损失。其实卫公做的鼓风机再好使不过,只是不能倒过来摇。假如倒过来摇就不仅不能鼓风,反而要把灶膛里的火到鼓风机里,把木制的叶轮烧着。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的是,再好的发明到了蠢货手里也不能起作用。可惜的是这世界上的蠢货总是那么多。但是人没法子和蠢货争论。人家要他退钱,他就老老实实地说道:花完了,退不出了,然后就伸出额头来说道:打几下罢。他老拿额头来付帐,以致上面老是有三道以上的紫印子。不认识他的人总以为他像一些老婆子那样,喜欢把脑门子刮紫,并且以为这样做了以后百病不生,其实不是的。

  有关这件事我们还可以补充说,这架鼓风机后来也卖了出去,还是卖给了大唐皇帝。而大唐皇帝还是用它来打仗——在风向有利时,用它吹起石灰粉和研碎的稻糠,可以住敌人的眼睛。但皇帝的御厨房里依旧用人来吹火,而且那些吹火的人的嘴像融化了挂在半空的麦芽糖。

  我们还可以说说古时候的人怎么开平方——工匠需要知道平方,不管在哪朝哪代——干那件事首先是需要小子。古时候用筹算法,除了职业数学家谁也不把算筹带在身上,以免别人怀疑你是个卖筷子的。所以你走在隋朝的大街上,吃着烤羊串,发现有人鬼鬼祟祟的跟着你,千万不要诧异。那都是些木匠的小徒弟,在给师傅找算筹,图的是你手里的那竹签子。有些人图简便,就把平方表刺在身上,但是中国字占地方,数表又长,脸上手上的皮远远不够。所以刺得浑身都是,干着活就会突然到光股。因为这个原故,所以大隋朝的法律规定泥水匠当街干活必须戴斗笠。这东西不光是为了遮风挡雨,还可以在查平方时把前面挡上。

  李卫公老年时是大唐的名臣,所以不知他还能不能记得年轻时驾两丈高双拐走在洛大街上的事。当时每个走在他下面的人都恨他恨得要死。这是因为他总从别人头顶上跨过去,使别人蒙受下之辱,还因为他在那件黑绸长袍底下什么都不穿。这一点在平地上不是个问题,悬在半空中就十分让人讨厌。当时洛城里的女人在巷口看到一对白蜡长杆从面前走过,感到一个影子从天顶飘落,遮住了阳光时,大多马上尖叫一声,闭上眼睛蹲在地下,表示她什么都不想看。也有些泼辣的娘们见到这种景象就怒吼一声,从家里拿出顶门杠,踏泥涉水地猛扑过去,追打那对白蜡杆,要把李靖从天上打下来。这也很难得逞,因为李靖的速度快着哪。他飞快的跑掉了,留在街上一串笑。只有在街边上徘徊拉客的女,才会嚼着嘴里老牛皮,扬起脸来看半空中的李靖——他长袍下襟下出的两条茸茸的腿和别的东西。但是她们对这些东西早就司空见惯了。为了引起她们的注意,李靖在腿上和别的地方都刺了骇人听闻的图案。这件事就是这么古怪:

  李靖在地面上时,她们服从他,千方百计的讨好他;而等他到了天上后,事情就反了过来。假如一个氓在街上走过时,没有女的喝彩,那他就很难在洛城里混了。所以氓要在天上表演各种花样,就像演员在台上表演一样。李靖在天上行走时,就像一只大鸟。这是因为他站在拐上时撅起股,把上身朝前俯去。这种乘拐姿式在洛城里得到最高的评价——被认为是最帅的,但是现在看起来却像个淘气的女孩子尝试站着撤一样,说不上有什么好看。他在街上走时,两腿岔得很开,一条腿踩在街的左边,另一条踩在街的右边,这样重心稳定不容易摔倒;而且假如有一辆横冲直撞的马车头撞过来,也只会从他两腿之间冲过去,不会碰着他。李靖在洛城里走动时,就像一只在小河沟里觅食的鹭鸶,脚下是一条污浊的水道。用这种姿势行走时,他的茎朝前伸着,囊缩紧,从下面一看就如天上的一只飞鸟一样。假如仔细看的话,还能看见他的头上刺了一只飞翔的燕子,这是那时的时尚。其实这样的行走方式一点都不好,万一失去了平衡,会从天上摔下来,而且根本不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这就像飞机失掉了控制,掉到哪里都可能,甚至会掉到粪坑里。除此之外,他还能感到一股污浊的水汽从他两腿之间升上来。在他两边是深褐色的屋顶,有些铺着长了苔藓的瓦,有的铺的是树皮——上面长了叫作狗苔的菌类。他耳畔响着一座城市熙熙攘攘的声音,鼻端充了这座城市恶臭的气味。这种时候他总是在为生计奔走。直到他从那两长竿上爬下来时,才不是在奔走。但那些时候他又在为生计老着脸皮求人,或者厚颜无地敲诈别人,卫公年轻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后来他成了大唐的卫公;这就是说,后世的人再也不好意思、也不敢说起他在洛街上行走时,因为不穿内,又因为受到污浊水气的熏蒸,经常患上囊搔症,那东西肿得像火的脸一样;这种情形被在他身下面的女看到了。就会受到笑;所以他只好用姜汁把患处再染成黄;这样不但受到的煎熬,还要忍受姜的刺,感觉实在很不好。

  李靖在洛城里当氓,却是氓中最要不得的一种。这就是说,他想向市场上的小贩要保护费,却不好意思开口,也不好意思伸手,这就使问题复杂化了。假设你是洛市场上一个小贩,见到一个穿黑衣服梳油头的家伙从你摊前过来过去,脸堆笑地和你打招呼,你也想不到他是要讹诈你吧。然而他来的次数多了,摊面上就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不是雪白的布面上被用狗屎打了叉子,就是汤锅里煮上了死蛇。假如你对这些事情还能视无睹,就会有活生生的大蝎子跳到你摊上来。以上过程一直要重复到你在摊面上放了一叠铜钱,这叠铜钱无声地滑到他的袖口里为止。反正都是要钱,不明说的就更讨厌。向女要钱的时候他也板不起脸来,只是嬉皮笑脸的上前纠,和人家讨论音乐和几何学,直到对方头疼得要死,掏出钱来为止。所以无论小贩还是女,都对他切齿痛恨,希望他早患时疫瘟死。这种敌意表现在人们看到他时一点笑容都没有,而且谁也不搭理他。他的笑脸就像一个个肥皂泡,掉到水里不见了。他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知识分子,要面子,不能对别人恶语相向。晚上回了家以后,他掉黑绸的长袍,换上白麻布的短装,用灶灰水把头发洗得蓬蓬松松披在肩上,就跑到小酒馆或者土耳其浴室一类的地方,和波斯人、土耳其人,还有其他一些可疑人物讨论星相学,炼丹术等等,有时还要一支大麻烟。那种地方聚集着一些自以为是知识分子的人,而且他们中间每个人都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那些人都大麻,用希腊语交谈,搞同恋;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像李靖一样招人恨。他们就像我一样,活着总为一些事不好意思,结果是别人看着我们倒觉得不好意思了。

  据我所知,自从创世之初,知识分子就被人看不起。直到他们造出了原子弹,使全世界惶惶不可终,这种情形才有所改变。李卫公年轻时被人说成大烟鬼、、假洋鬼子,也没有卑鄙到想造原子弹来威胁人类。他在土耳其浴室里了一大麻烟。迷糊糊地想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就像阿基米德一样,大叫一声“欧力卡”!光着股奔出澡堂跑回家去,连夜把定理写了出来,把门板锯了刻版,印刷了一千份,除了广为散发,还往六部衙门投寄。其结果是后来被衙门提进去打了一顿板子,罪名是妖言惑众,再加上那天晚上体奔跑,有伤风化。其实他无非是想让当官的注意他的数学才能,破格提拔他当数学博士。挨板子的时候,他又证明了费尔马定理,但是他这回学乖了,一声也没吭。

  李卫公年轻时在洛城里。总想考数学博士,然后就可以领一份官俸,不必到街上当氓。这是知识分子的正经出路。但是他总是考不取。这倒不是因为他数学不够精通,而是因为考博士不光是考数学,还要考《周易》,这门学问太过深奥,而且根本就不属于数学的范畴(我看属于巫术的范畴),所以不管他锥股悬梁,还是大麻,总是不懂。所以每次考试他只能在《周易》的考卷上写上“大隋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再署上自己的名字上去。这样的卷子谁也不敢给他零分——实际上他得的是分———但是考官觉得他在取巧,就给他数学打零分。这种结果把李靖完全搞糊涂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把那些小学的四则运算题全算错了,痛苦得要自杀。假如他知道内情,就该在数学答卷上也写皇帝万岁,这样就能考取。但是这些事不说明李靖笨。事实上他聪明得很。那次因为投寄毕达哥拉斯定理被捉去打板子时,他很机巧的在衣服底下垫了一块铁板,打起来当当的响,以致那位坐堂的官老爷老问“谁在外面打锣”但是像这样的小聪明只能使他免去一些皮之苦,却当不了饭吃。当然他的聪明还不止此。打完了板子之后,他还要被拉到签事房里去在股上涂上烧酒——表面上这是为了防止伤口化脓,并且表示一下头头们对被责者的关心;其实是要看看是否打得够重,是不是需要补打几下。这时李靖把铁板藏起来了,他的股上早就涂了烟灰水,看上去乌青的一大片。涂酒时,公差的手也变成了乌青一片,好像也挨了打,故而大家都说打得够厉害。挨了这顿板子以后,李靖幡然悔悟,决定不再装神鬼,要做个好氓。出了衙门见到第一个女,他就把眼睛瞪到铜铃那么大,走上前去,不谈几何,也不谈音乐,伸手就要钱。而那个女人则瞪大了眼睛说道:钱?什么钱?这个女人就是红拂。李靖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有话从来不明说,嫌这样不够委婉。

  三

  在本节里作者首次用到了“想入非非”这个词。对此也不能作字面上的理解。作者是指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质。意思和弗洛伊德所说的“”差不了太多。李靖在天上行走时,不光可以看到脚下污浊的街道,还可以看到远处的景物,一直看到地平线。地平线上有一层灰蒙蒙的雾气,雾气下面是柳树的树冠,遮住了城墙。树冠里面是高高低低的房顶,还有洛城中高处的石头墙。那堵墙有两丈多高,遮断了一切从外面来的视线。住在墙外的人只知道里面住了一些有身份的人,却不知道他们是谁、怎样生活。李靖想过,假如再从城外运来纯净的黄土,掺上小孩子屙的屎,再多加些麻絮纸筋,就能筑起一座五丈多高的土楼——你不可能把土楼修得再高,再高就会倒掉——然后在土楼上再造一座五丈高的木头楼(木头楼顶多也只能造到五丈高,再高也会垮),然后再在木楼顶上用竹和席子搭起一座竹楼,这样三座楼合起来就有十好几丈高了。事实上没有人肯在那么高的地方造竹楼,因为来一场大风就会把竹楼吹走,连竹带席子你一样也拣不回来,而且这两样东西都还值一点钱,别人拣了也不会还回来。但这在李靖看来并不要紧。他只想在那座竹楼被风吹走前爬到上面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自从有了城市以来,所有的城市都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座Uptown,一座Downtown。李卫公住在Downtown,想到Uptown去看看,这也叫想入非非。我现在得闲时,总要到学校的教授区里转几圈,过过干瘾。那是一片两层的小楼,大面积的铝制门窗,只可惜里面住的全是糟老头,阳台上堆了纸箱子。我喜欢从窗口往里看,但我没有窥癖,只有窥房子癖。李靖在天上行走时,还看见红拂在下面街边上木板铺成的人行道走着,穿着女的装束。于是他把双拐在道边上的烂泥里,从空而降,截住了她的路。李卫公从拐顶滑下来时姿式潇洒,就如一只大鸟从天上落下来,收束翅膀,两脚认准地面。好几个过路人都准备要喝他一句彩,只可惜他落得匆忙,不小心把怀里那些东西摔了出来,其中有一条死蛇,好几只活蝎子——这都是给小贩们准备的——所以那些人就把喝彩收了回去,给他一阵哄堂大笑。这种在女面前出彩的事叫人很难忍受,假如是被别的氓碰到,一定会把红拂杀死来藏羞。但是李靖只是羞红了脸皮,伸出一手指摸了一下鼻子,根本就没起杀人的念头。这说明李靖虽然下了决心要当个好氓,但他还是当不了。他狠了狠心,决心管她要双倍的保护费,但她却一个子儿也不给。然后他又狠了狠心,把这耍赖的娘们吃饭的家伙没收掉。那东西就是羊泡做的避孕套。没有这东西,做起生意来就会赔本——所挣到的钱正好够付打胎的费用,而且讨了钱还不一定能打下来。我以为应该给发明避孕套的人发一枚奖章,因为他避免了私生子的出生,把一件很要命的事变成了游戏。但是奖章一般只发给把游戏变得很要命的人。李靖要是早明白这一点,年轻时也不会这么穷。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她的身材太苗条,个子太高,远看起来,有点头重脚轻的样子,因为她梳了个极大的发髻,简直有大号铁锅那么大。她的皮肤太白,被太阳稍稍一晒,就泛起了红色。她就这个样子站在街边上东张西望。李靖走过去,伸手把她的皮包抢下来,翻来翻去,她就瞪着眼睛看他,一副忍不住要说话的样子,但是终于没有说。最后李靖把包还给她,瞪着眼吼了一声:你把钱藏在哪里了?红拂说:我没有钱。李靖又说,你把那东西藏哪里了?红拂就问:什么东西?李靖说:岂有此理。搜了哇!红拂就伸直了胳臂闻自己的胳肢窝。把两边都闻遍了以后,说:我每天都洗澡,怎么会馊。李靖瞪了一会眼,后来笑了笑,挥挥手让她走了。李靖后来说,他在红拂的兜兜里发现了好多进口货,像西域来的小镜子,南洋的香粉等等。她穿的皮衣皮裙都是真正摩洛哥皮的,又轻又软;不像别的女,穿着土硝硝的假摩洛哥皮,不但格格作响,而且发出臭气。她身上还散发着一种人的麝香气,麝从来就不好捉。像这样的女没有钱,叫人实在没法相信。要是真正的氓遇上了这种要钱没有的情形,一定要当街闹起来,会把她推倒在泥水里,会把她的包包扔到房顶上去。但是他没有做这样的事,只是在她走过以后留下的香气里停留了一会,就爬上拐顶去,在那里东摇西晃的找了一阵平衡,然后朝前走了。这件事说明了李卫公这次幡然悔悟已经结束了,很快他就开始想入非非:想像这个女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并且和她开始一场爱情。无须乎说,像他这样的人不堪重用。

  假如红拂真被看成了女,就会有好多麻烦。所幸她那个装束只是似是而非,不但嫖客见了不敢嫖,连胆大妄为的氓都不敢贸然过来收保护费。只有李靖这个楞头青上来就抢她的包。等到他走开以后,红拂听见一边有人说:好嘛,两个便衣碰到一起了。这话说得其实不对。就是女便衣也穿不起摩洛哥皮。但是洛街头的氓有几个认得摩洛哥皮,更不要说知道它的价值了。非得像李卫公这样博古通今的人才知道。而李卫公脑子里整天都在想几何题,所以发现了是摩洛哥皮,当时也没觉得奇怪,直到上了拐,走到大街上,才高叫一声妈的,不对头!当时他想要转回去再看看红拂,但是跟在他后面的一个赶驴车的却说:我你妈!这是走路呢,还是拉磨?他就没回去,只是到东城见了那位出书的朋友后告诉他今天撞见了一个穿摩洛哥皮的女。那位朋友说,好悬,准是便衣。她要是告你非礼,够你蹲半年大狱了。李靖说:别逗了,摩洛哥皮每平方寸卖二十块。那朋友说:高级便衣。李靖就说:算了,不管她什么便衣。告诉你,我证出了费尔马大定理。这个定理费尔马自吹证出来过,但是又不把证明写出来,证了和没证一样,而且也不知他真的证出来没有。李靖想让朋友给他出一本书,发表他这项了不起的发现。那位朋友却说:得了罢你,板子还没挨够哇。他让李靖给他画宫,每幅给十块钱。因为刚刚挨了一阵板子,李靖就答应了。这是因为画了小人书就可以拿到钱,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比之虚无缥渺的数学定理好得多。但是过了一会,就想到画一幅画只值半平方寸摩洛哥皮,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最后他终于把费尔马定理写到宫小人书的文字里了,这说明他还是贼心不死,继续想入非非。像这样的事并不少见,比方说吧,中国古书里有这样两句顺口溜:

  三人同行古来稀,老树开花廿一支。

  这竟是一种不定方程的解法,叫做韩信暗点兵——我不知道韩信和老树有什么关系。但是我知道这说明古时候有不少人像李靖一样淘气。如果我们仔细的研究唐诗宋词,就会发现里面有全部已知和未知的现代数学和物理学定理。现在我确知李卫公所写的宫解说词里包含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但我没法把它读出来——这是因为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应该是怎样的,现在没有人知道,或者说,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证出费尔马定理。它就如隋时发明的避孕套,到唐代就失传了,因此给了洋鬼子机会,让他们可以再发明一次。因为它已经失传,所以我也不知该怎样解释这些说明词。最简单的解释是:那是一些的诀窍。但是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不应该的原因是有我们存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把的诀窍解释成数学定理,在宋词里找出相对论,在唐诗里找出牛顿力学。做这种工作的报酬是每月二百块钱工资。所以我也常像李卫公那样想:这样的生活有啥意思。我和卫公的心灵在一部分可以完全相通,另一部分则完全不通,其它部分则是半通不通。相通的部分就是我们都在鬼鬼祟祟地编造各种术语,滥用语言,这些念头和那些半夜三更溜进女宿舍偷人家晾着的衩的变态分子的心境一样的叵测。不通的部分是我证不出费尔马定理,李卫公是天才,而我不是。半通不通的就是他不够天才或者我不够鲁钝的地方。但是这些区别只有我才能够体会,在外人看起来我们俩都是一样的神秘兮兮。我能够想像李卫公晚上在家里画宫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一竹签子做的笔,用唾墨锭,嘴漆黑,两眼发直地看着冒黑烟的油灯,与此同时,煞费苦心地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明编成隐语,写进宫的解说词。他就这样给人世留下了一份费猜的东西。我有一个朋友在翻译书,煞费苦心地把totalitarianism(极权)译成全体主义。我还有一个女朋友搞妇女研究,也是煞费苦心地造出一个字——“女主义”(女权)。

  现在这个“权”字简直就不能用,而自己造些怪词,本身就是一种暗示。我现在写着这个古代大科学家李靖的故事,也在煞费苦心的把各种隐喻、暗示、影加进去。现在的人或者能够读懂,后世的人也会觉得我留下了一些费猜的东西。鬼才知道他们能不能读懂,但是不给后世留下一份费解的东西,简直就是白活了。

  人们说知识分子有两重,我同意。在我看来这种质是这样的:一方面我们能证明费尔马定理,这就是说,我们毕竟有些本领;另一方面,谁也看不透我们有无本领。在卫公身上,前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在我身上后一个方面是主要的。好在这种差异外人看不大出来。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古怪。

  根据史籍记载,李卫公身材高大,约有一米九十五到两米的样子,长了一个鹰勾鼻子,眼睛有点黄;身上发很重,有一点体臭。这说明他不是纯粹的东亚黄种。经过了五胡乱华,这原是常有的事。当时洛城里也有各方的人物。有大鼻子小眼睛的犹太人,兜售劣质的绿玻璃珠子,却一口咬定是绿玉做的;有戴斗笠穿肥腿子的高丽人,在路边生起冒黄烟的炉子烤咸鱼干卖,发出又甜又腥的味道;还有面色黝黑的印度人,按照相似疗法的原理出售各种药材:比方说,象牙是固齿的药材,斑马尾巴是通大便的药材,驴蹄子治脚垫等等,其实都是没影的事。最不该的是说犀牛角壮——连想一想都不应该,角对犀牛来说不是器官,抵架也不是,这里有黑色幽默的成分,需要想一想才能知道。这些人和李靖一样住在downtown。这个地方李靖早已住腻了,他连做梦都想搬进石头墙里面去。但是等到他当了大唐卫公,尝到了这种滋味之后,却觉得它并不是太好。他真恨不得穿上黑绸子衣服再到市场上去。假如他这样做了,那他就是长安最老的氓。

  我对卫公的这一点倒是深有体会——他年轻时觉得眼前到处是机会,比方说,这世界上没有开平方的机器,鼓风机等等,这些机器都很有用,而且是别人发明不了的,而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发明出来了。我相信爱迪生年轻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爱迪生遇到的事可没落到卫公身上。假如他有爱迪生的机遇,中国就会有一个有千年历史的大国际公司:WeigongLee,international。最起码要比什么贝尔实验室有名得多。眼的机会抓不着,就有一种不得其门而入的感觉。

  四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不是downtown里所有的。但是在红拂看来,李靖也是很古怪的氓。其实她并不知道真氓是什么样子的,只是觉得他和街头巷尾扎堆聊天的那些穿黑衣服的家伙有区别罢了。李卫公身材高大,长一把山羊胡子,眼珠子是黄的;而洛氓全是蒙古人的脸相,五短身材。李卫公说话抑扬顿挫的很好听;而洛氓说话含混不清,好像没鼻子一样。因为这些原因,那些人都说李靖是个“雷子”换言之,说他是上面派来的便衣侦探,或者是领某种津贴的线人。当年洛城里这种人可多了,比前东德所有的雷子加起来还多。在饭馆里吃着饭,就会有个人站起来,从里拿出个牌牌来,往桌上一拍说: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再说一遍!听见这话的人就只恨自己为什么要长这舌头。胡说道就像今天闯了红灯一样,要罚五块钱。洛街头也有红绿灯,那是两块牌子,上面写着“下拐”、“回避”遇到有要人的马车通过时就亮出来。闯了那种红灯会被关起来,就像今天胡说道了一样。

  人家说李靖是个雷子的事,红拂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当她站在大街上时,李靖没有像别的穿黑衣服的人那样,过一会就走过来,假装无意拍拍她的股,碰碰她的房。这是因为那些人怀疑她不是真正的娼,也是个雷子。假如是真的娼,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叫出来:犯!找死!或者是:想干?掏钱!别占小便宜!这些话红拂都不会说,她只会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人。这是因为她也不是真正的娼。其实她是个歌。这一字之差,就有好多区别。所以别人碰了她以后,她还会追上去解释说:是真的——我没装假房。在洛大街上讲这些话,就像个疯子一样。

  红拂后来一直记着她在洛大街上看到的景象——车轮下翻滚的泥巴,铅灰色的水洼子,还有匆匆来去的人群。这些景象和她所住的石头花园只是一墙之隔。假如你不走到墙外面来,就永远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些景象。假如你不走出这道墙,就会以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石头花园。而且一生都在石头花园里度过。当然,我也说不出这样有什么不妥。但是这样的一生对红拂很不适合。

  红拂当年站在路边上看着泥水飞溅的大街时,她并不住在这里。泥水飞溅的洛城并不是全部的洛城,还有一个石头铺成的洛城。这两者的区别很大,泥水洛只有娼而没有歌,石头洛只有歌没有娼。当时红拂是到了她不该去的地方,看人家在大街上乘拐来去,觉得很新鲜。石头洛里没有泥,也就没有拐。李靖和她分了手,就上了他的拐,好像乘风驾雾,转眼就不见了。泥水里还有好多人来来去去,高高矮矮的好像参差不齐的小树林。除了人,泥水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车。实心轮子的牛车走起来向两边移动;平板小驴车只能坐一个人,拉车的假如是叫驴,看见了草驴就会站下来叫唤。还有自行车,好像装了两个轮子的长条板凳。乘车的人把两腿翘在前面扶着把,手里拿了两条子撑地前进。除了人和车,泥水里还有死猫死狗。在这些东西中间、有数不尽的苍蝇。而在石头洛里,苍蝇很少,头头们就觉得苍蝇应该是可以灭绝的,发给每个歌,门客,厨子和妈各一个苍蝇拍,以为靠这些人就能把苍蝇打绝了。而在石头墙里,苍蝇是一种极可怕的动物,当你走在回廊上,苍蝇就“轰”地一声飞了出来,眼睛像两个车轮,嘴像一把剑,腿上还长着狰狞的,恶狠狠向你近,这一瞬间如果你不掩面痛哭,就不是一个淑女。但是在石头墙外就不是这样。这里有这么多的苍蝇。苍蝇一多,连个头都显得小了。我已经两次用到了这个字眼——“头头们”但我还搞不清它是动词还是名词。它的意思就像俚语“爷们”简单地说,是指一个或一些男人。复杂地说,它指按辈分排列。比方说,我要是论“爷们”可能是某人的二大爷,也可能是某人的大侄子——这个大字还是给我脸上贴金。这只不过是讨论字义,实际情况和这不一样。头头们这个字眼能叫我想起一张准备打官腔的脸,这张脸又能让我想起一只水牛的部。这张脸到了会场上,呷上一口茶水,清清嗓子,我就看到那只水牛扬起了尾巴,出了眼,马上就要屙出老大的一摊牛屎——这个比方里没什么坏意思,只是因为我听说美国人管废话叫作“牛屎”坐在我身边上的人把手里的烟捻灭,在手指之间仔仔细细捻烟蒂,直到烟纸消失,烟丝成粉,再点上另一支烟。这就是头头们出现时的景象。一般情况下它不出现,但总在我们身边。

  红拂到了四十多岁还是很漂亮。她的头发依旧像二十岁时一样,又黑又长。但是她说自己已经老了。这是因为她的发梢都分了岔,就像扫帚苗一样。因为这个缘故,静夜里可以听见她身上发出沙沙声,好像一盘小蚕在吃桑叶一样。这是因为她的头发梢正在爆裂。在夜里还能看见她头发上爆出细小的火花,好像水里的金沙。她的头发好像是一团黑雾一样捉摸不定,这是因为头发的末梢像一团蒲公英。而年轻时不是这样的。红拂的皮肤依然白皙平滑,但是已经失去了光泽,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了无数眼看不到的细小皱纹,一滴水落上去,就会被不留痕迹地收掉,洗过澡之后,身体就会重两斤。她的眼睛已经现出古象牙似的光泽,而年轻时红拂的眼睛却没有光泽,黑色而且透明。她的身体现在很柔软,而年轻时她的身体像新鲜的苹果一样有弹。所以红拂说自己已经老了。老了和漂亮没有关系。

  到了四十岁时,红拂是卫公夫人,是大唐的一品贵妇。但是年轻时她当过歌,这一点后来很为人所诟病。其实歌不是女,不过是对她美貌的一种肯定。但是这一点却很难向大唐朝其他贵妇们解释清楚。当时她是在大隋朝的太尉杨素家里当歌,因此人们就说,她和杨素有不正当的关系。其实她根本就没见过杨素。当时她的头发比现在长得多,足有三丈多长。洗头时把头发泡在大桶里面,好像一桶海带发起来的样子。那是因为在太尉府里闲着没事干,只好留头发。这也是头头们的安排,头头们说,既然你闲着没事干,那就养头发罢。别的歌也闲着没事干,有人也养头发,还有人养指甲,养到了一尺多长,两手合在一起像一只豪猪。还有一些人用些布条在身上,把细,把脚小等等。这和现在的人闲着没事干时养花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养这些东西比养花付出代价要大。养指甲的人要给自己戴上手枷,好像犯人一样,否则指甲难保。的人吃过饭后,等到食物消化了一些就要喝肥皂水来催吐,这是因为到下面的通道已经堵了,饮食和排只能用上面的通道。小脚的坏处我们都知道的。说起来留长发害处是最少的,但是洗起头来麻烦甚大,只要你涮过墩布就知道了。

  当年红拂当歌时,只有十七岁。当时她就很漂亮,而且是处女。本来可以去当电影明星,或者当时装模特,但是当年没有这些行当,只好去当歌,住进了那座石头花园。这就是说,本来可以当展览品,但是只好当了收藏品。不管是哪一种品,反正是艺术品,观赏价值是主要的。比“实用价值是主要的那些女人”强。离开太尉府以后,红拂再也没有留过三丈长的头发。现在她的头发只有三尺多长,但是显得非常之多,头都是,因为她的每一头发刚长出来时是一,到了末梢就起码是十四五了。她就披着这些头发走来走去,告诉别人说,她的头发束不得。因为这些头发在自行膨,会把束发的缎带断。但是这一点没人相信。相反,人们却说,红拂每天晚上都用爆米花的机器来崩自己的头发,使它显得蓬松。她这样披头散发,显得很潇洒。有些小姐们看了很羡慕,也把自己的头发成这样。她们的母亲就说:你怎么不学好呢?专跟当歌的人学!

  我们知道,大唐朝的风气和大隋很不一样,官宦人家不但不养歌,而且伺候老爷太太的女佣人都是些年过五旬、丑陋如鬼的老婆子。这说明大唐的女权高涨,也说明了唐朝的老头子们为什么经常和儿媳妇扒灰。大唐朝的小姐们从来没见过歌,听到了这个词就心里。她们全都无限仰慕这位当过歌的红拂阿姨。而大唐的贵妇们也没有一个见过歌,这是因为从隋到唐经过了改朝换代,所以贵妇过去都是在泥水里打滚的人。这也说明了大唐的老头子们为什么专门和儿媳妇扒灰。大唐的老头子们过去都是穷光蛋,也没有见过歌,这说明了大家见了红拂为什么要发呆。但是在大隋,哪个官宦人家不养歌,就像今天的官儿没有汽车,不像个真正的官宦人家了。但是说歌就是汽车,也有点不对。她们不像汽车,倒像些名人字画。大隋朝的官儿张三到李四家里做客,李四说,张兄,看看兄弟养的歌;打个榧子,那些姑娘跑出来给张三看,就像后来的官儿请人看自己的郑板桥张大千;其中的区别就在于字画不会跑,歌不能挂到墙上。看完后打个榧子,那些姑娘又跑回去。红拂见到李靖时,在太尉家当歌。那里歌很多,分成了三班,轮跑出去给人看。不当班时,红拂就跑出去玩。这件事假如有人打小报告就坏了。像这样的生活问题,就怕同宿舍的家伙和你不对付。当时和她同宿舍的是虬髯公,是个男的。——这种居住方式叫做合居。我现在也在和别人合居,但是合居的确是古而有之——一般来说,男人不打女人的小报告。我就没有打过。

  五

  红拂初见李靖时很年轻,但是很不快活。这是因为没事可干,也没有人可以聊天。唯一一个经常见面的人是虬髯公,而虬髯公一辈子都在打麻鞋。红拂觉得他很讨厌。我们知道,虬髯公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剑客,他开始练剑的时候,以古树、巨石为靶。后来他对这些目标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击暗夜里的萤、花间的蝴蝶、水面上的蜉蝣。再后来他对这些目标也失去了兴趣,就开始刺明月,劈清风。等到对一切目标都没了兴趣,他就跑到洛城里,坐下来打麻鞋。先打出像小孩子的摇篮一样的大的鞋胚子,然后放到嘴里嚼,麻绳做成的鞋子就逐渐变小了。刚开始嚼时,新麻苦得要命,绿色的口水从虬髯公嘴角出来。使他看上去像一只吐绿水的槐蚕。硕大的鞋胚子把他的腮帮撑到透明,透过去可以看见鞋底,整个脸都变了形,好像一个吹了的牛泡。嚼到后来,鞋子渐渐小了,他的脸相也就不那么难看。但是当他把鞋从嘴里吐出来时,模样还是非常的恶心。虽然打麻鞋的模样难看,他打出的鞋子质量却是非常好的,拿到手里冷飕飕、沉甸甸的,一点也看不出是麻做的。他打的麻鞋永远也穿不坏,放到火里也烧不坏,还有好多其它好处。但是鞋子也把他的腮帮撑坏了。到老时,腮帮就像两个空袋子一样垂在他肩上,把胡子都到下面,使他的脸像个海蛰的模样。

  他一辈子打了二十来双麻鞋,其中一双就是给红拂打的。他们俩是老相识,在太尉府里就相识。那时候虬髯公是个门客,红拂是个歌。他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除了给红拂打麻鞋,虬髯公还教过红拂用长剑去斩飞蝇的脑袋:太尉府里没有苍蝇,需要到外面捉回来。虬髯公在杨素家里当门客时,他还没打过几双麻鞋,也就是说,他的腮帮子还没有后来那么宽大,他只不过是个面颊松弛的人罢了。杨素家里有个石头花园,里面的一切都是石头的,比方说,水池里的水是青石砌出来的,花坛是五的碎石拼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白色花岗石砌成的。那些石头里包含的白色的云母片在太阳下闪着白光。正午时分,虬髯公总是盘腿坐在花园里,顶着阳光,嘴里费力地嚼着鞋子,这时候他脸都是油汗。透过青色的半透明的腮帮,可以看见他的舌头像怪蛇一样在麻鞋中间拌来拌去,这个景象真是十个毕加索也画不出来。这时候红拂从外面回来,他总是费力地想站起来,想把嘴里的鞋子拿出来。而看到这种样子,红拂总是皱紧了眉头,加快了脚步跑开了。

  石头花园旁边有一座石头房子,是两层楼。虬髯公和红拂就住在里面。那座房子也是白色的花岗岩做的,石头门扇,石头的窗棂,窗格子上镶着白色的云母,在阳光下,那些云母也在闪着光。红拂急匆匆跑过去时,身上穿着闪亮的皮衣服。这就是说,她到外面去了。有时候她也会穿着蓝底白花的蜡染布和服走出来,这就是说,她要向虬髯公学剑了。她从来没有和虬髯公说过话*如果这不可信的话,那么可以说她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声音和虬髯公说过话。在太尉府里,姑娘们都用一种训练出来的嗓音说话,那种声音就像小鸟“啾啾”的叫声一样,或者说像脖子被踩住了一样,假如不注意就听不见。

  这是因为那种声音的频率太高,几乎属于超声波。看到了这种情形,或者听到了这种声音,虬髯公就把鞋胚子吐到地上(那东西淋淋软绵绵,就像刚生出的死羊羔),跑到屋里去把剑拿出来,虬髯公说,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可怜他连这位红颜知己的嗓音都没听见过。他只听见一阵阵“啾啾”的声音,虬髯公不知道在太尉府里谁说话都是这样的,他还以为红拂说话就是那种声音呢。他教红拂剑术倒是尽心尽力的,为此每天都要到外面臭烘烘的公共厕所里去抓苍蝇。除了气味难闻一点,苍蝇倒不难捉。最难的是要把剑磨到对苍蝇的脖子来说锋利,干这种工作最好是有显微镜,但是虬髯公却没有这东西。随着剑术的进,还要练习斩蚊子,斩蠓虫,磨剑的任务越来越重。而红拂一点也不想分担磨剑的任务。幸亏红拂总是停留在斩苍蝇的地步,否则虬髯公一定要变成个瞎子。就是这样,虬髯公教了半年剑后,就变成了三百度的近视眼。幸亏他斩苍蝇用不着看,听声音也能砍到。

  后来虬髯公也承认,红拂根本学不会用剑,她充其量也就能学到把苍蝇砍成七八糟的两块。这是因为女人不可能以用剑为主业,她们的主业是保持漂亮,生孩子等等。但是他还是尽心尽力地教,因为除了打麻鞋和用剑,他再不会别的了;而打麻鞋根本讨不到女人的心。教剑的时候,虬髯公又不住要一本正经。这是因为剑术是他的事业,他不可能不一本正经。他把每一只被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盛进一个小纸盒,把头和身子拼好,埋葬后,还要在地上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葬完了苍蝇,虬髯公要对红拂解释尊重对手(哪怕它是一只苍蝇)是剑客应有的道德,但是红拂早跑得投影了。

  红拂永远成不了剑客,这是因为她不能从剑术的进里得到乐趣。偶而她砍中了苍蝇,就“啾啾”地尖叫着“砍中了”扔下剑跑了。她不可能像虬髯公那样,剑尖垂地,认真地察看苍蝇的轨迹。假如那一剑正确地砍掉了苍蝇的脑袋,没头苍蝇就会呈螺旋状升上天去。落下来时,虬髯公正好拿出纸棺材来接住它。虬髯公不知斩过了多少苍蝇的脑袋,但是再斩时,他还是那么认真,不管它是绿豆蝇,灰麻蝇,还是大肚子母苍蝇。虬髯公还给红拂表演过斩蚊子,但是她打着呵欠说,这不好看。虬髯公还给她表演了斩蠓虫的绝技,红拂却说:你装神鬼的干什么?原来她根本没看见斩了什么----其实只要仔细看,是可以看到的。但是红拂不想仔细看,她只想换衣服去逛大街。女人就是有这种毛病。

  六

  李靖初见红拂时,她就是跑出去逛大街了。当时她穿那套衣服是杨府发的,上身是皮子的三角背心,下身是皮制的超短裙,脚下是六寸跟的高跟鞋。头头们还待说,穿这套衣服时,要画紫的眼晕,装假睫,走路时要一扭一扭,这些要求像对今天的时装模特儿的要求一样。她们穿这套衣服给一个什么官儿表演过一次,那个官儿几乎当场笑死了,说道:杨兄,真亏你想得出来!和大街上的——一模一样!红拂记住了大街上那几个字,跑出去时,就是这副装扮。她不知这是女的装束。而女这个字眼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就算是听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一天红拂是初次到大街上去。后来她又去了好几次——她很想再看见那个紫眼睛,说话好听的男人。但是李靖在家里忙着画宫小人书,没有出来,所以她没见到。她只见到了很多黑眼珠,说话难听的家伙,那些人管她叫雷子。后来她从虬髯公那儿打听出来雷子是什么,就对那些人说:我不是雷子。人家就问她:你不是雷子,是什么?她又答不上来,只好转过身去,扭着走了。她不论到哪里都很方便,过街时一招手,taxi就过来了。那些黑人还争先恐后,说道:小姐,到哪儿我驼你去。咱们从来不欠税。等到乘上去就说:您认识管路考的那个胖子大叔罢?咱其实是扛得动他,可要跑那么快就费劲了。要不就是:我有个兄弟从索马里来,您能和管居留证的大叔过句话吗?原来这么巴结是想走后门。相比之下咱们中国的女都更有骨气,见了她,就瞪着眼,哑着嗓子说:甭过来,你丫的!这就使红拂觉得寂寞得很。

  洛大街上的女对红拂是最不客气的了,动不动就转过身去,起裙子来,给她看光溜溜的股。见到了这些股后,红拂才知道这些人原来不穿内。不穿内仿佛是要突出股,然而那些股本身并不好看。然后她们又转过身来说:想逮人吗?回去打听打听,老娘是几进宫!见到这种场面,红拂只好隔得远远地站着,看人家嚼嘴里的老牛皮,自己也拿出阿拉伯树胶制的口香糖来嚼。嚼烂的牛皮也能吹出泡来,但是没有口香糖吹得大。有时会有位木匠师傅走过来,提着小桶,手里拿着新的泡牛皮,对每位女鞠躬,说道:姑,行行好。那些女就把牛皮胶吐到桶里去,拿一块新牛皮。原来嚼出的胶比熬出来的好,粘起东西来比焊的都结实。但是人家也不来找红拂。谁都知道口香糖不能粘椅子。假如硬要粘的话,就会粘出一件虚无之物,看着是有的,坐下去就没了。这说明红拂毫无实用,连她嘴里的口香糖在内。红拂在这里也无事可干,只能逛大街。别人逛街是为了买东西,但是她不能买,因为她没有钱。本来她可以向虬髯公借,但是虬髯公也没有钱。杨府里别人也没有钱。石头洛里每个人都没有钱。有吃,有喝,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没有钱。钱这个字眼,她也没听说过。

  红拂没有事干,又找不到李靖,就回去了。她想自己既不认识管路考的大胖子,也不认识管居留证的人,不该坐不花钱的taxi。因此她就想串小胡同回去。但是小胡同也不好走,因为到处都在盖房子,搭着高高的脚手架。有一些牛车从城外运来了黄土,又有些人在黄土里掺上麻絮,送上了高架,放到黄土里筑。有人把自行车骑到了小胡同里,这里没了泥水,就把脚从车把上拿下来,有些人为争路而争吵,另一些人息事宁人地说:路窄人挤,最好大家都去坐地铁。在拥挤的人群尽头是一片开阔地,地上有一对华表。华表是一道国界。在华表里面是一片石头地面,连一点土都看不见。石头中间长了一些松树,全都向地面萄伏,越老的树长得越矮。假如有一棵树长到了五百年,它的树干就会紧贴在地面上。假如一棵树长到了一千年,地面上就只剩了树冠。根据这个道理,石头里的一簇松针就是更老的树。当然,最老的树只有把石头掀翻过来,才能在石块背面看见。但是没有人敢在这里翻动石块。一棵树不见了,就会有人到深山里去找一棵相当老的松树来补种上,直到它在石头花园里长到不见了为止。除了这些一览无余的空旷地方,就是一些石头墙围成的府邸,每个府邸的正面都有一对石头华表,没有门,也没有人把守。其中只有一个红拂能够进去,她除了那个地方无处可去。

  李卫公在洛城里有一座祖宅,是用搀了砂子的土筑的。经过了很多年以后,四堵墙逐渐分开,出现了很大的面长了青苔,房顶上的草也逐渐稀疏。很显然,这房子逐渐趋向于塌倒*李靖很想为它干点什么,但是又不知从何下手。要知道李卫公虽然多才多艺,却不会做泥水匠,虽然掘土合泥的活计人从出世就会,但是他早把那些先天的良知良能忘掉了。现在他能干的事,除了装氓唬人,画宫,做出各种荒唐发明,就剩下一脑子的数学和几何学。首先,他证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为此他挨了一顿板子;然后他又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为此他又在洛城里呆不住,不得不逃了出去。要说明后一件事,我感到头绪繁多,不知从何说起。首先应该说说费尔马定理应该是什么——用费尔马本人的话来说,是这样的:假设有x,y,z,各代表一个未知数,另有一个已知的实数N,设z的N次方等于x、y之N次方之和,当N大干2时,x,y,z不得均为整数。但是李卫公绝不会这样表达——首先,说有x,y,z就太简单了,古人绝不会这样讲,最直截了当的说法也是“二友对弈,一人观局”但这不是说真有张三李四在下棋,另有个王二麻子在看;而是以两个下棋者加一个观棋者代表x,y,z。稍复杂的说法就要扯上紫微太乙之类天文学术语,或者黄帝素女东方朔一类的历史人物。考虑到李卫公的证明写在宫里,后一种可能相当大。

  再说说那个N,古人绝不会老老实说它大于2,3,4;肯定要用两仪,三才,四像一类的说法代替;更可能说它是太极之像,河洛之像等等。根据这些原理,李卫公画的一幅宫,上面有黄帝和素女在上干好事,下有个小矮子在看,半空中又画了个太极图,就是费尔马定理的表述,但是证明在哪里,我还没找到。因为整数,有理数,无理数这些概念,古人说成什么的都有,所以假如李卫公证出了费尔马定理,把它写成个什么样子实在是很难猜的事。到现在我也没把它猜出来。

  我说李卫公把费尔马定理写在了一本宫小人书里,有些同行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宫里不可能包括一个数学定理。但是你又怎么能相信“老树开花廿一支”是在解不定方程?任何事都可以举一反三,由不定方程的解法是一支顺口溜,可以推断出有一个时期头头们不准大家解不定方程,但是有一个人解了出来,就把他编到了歌谣里。既然如此,李卫公年轻时,头头们也不准大家证费尔马定理,他证出来后,不把它写进宫,又往哪里写?

  李卫公证出了费尔玛定理之后不久就从洛城里逃了出去,这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这是因为从来就只有人想方设法往洛城里混,没有住在城里的人往城外跑。隋炀帝在位时,常在洛城外招募菜人,应募者可以从城外搬到城里住些日子,有吃有喝有房子住。等到他养得肥胖,皇帝大宴各国使节时,就给他脑后一,把他打晕,然后剥去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身上抹上番茄酱,端上桌去招待食人生番。端上桌时是活人,端下来就只剩一副骨架。有时候碰上那些酋长的胃口不好,只把内脏吃掉了,剩下空梆子却活过来,那就是最可怕的事。那个菜人从盘子里醒来,抬起头来一看,原来鼓鼓的肚皮只剩了个大窟窿,总要惨叫一声:“怕得就是这个!据我所知,每次皇帝招募菜人,应募者都极多,这都是为了在被吃掉之前能在洛城里住几天。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理解,因为洛不过是个烂泥塘罢了,而且相当招蚊子,但是有好多人并不这样看。对于他们来说,洛是宇宙的中心,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洛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都城。除此之外,李卫公在洛城里还有一间房子,它对他不仅是财产而已。它是他唯一的财产。这种财产最不容易下决心放弃。 wWw.523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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